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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机动车辆射频电子标签安装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01-14

汕头市机动车辆射频电子标签安装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十二届第20次常务会议关于建设汕头市机动车辆射频电子标签自动识别系统的的决定,为做好车辆射频电子标签安装工作,确保系统顺利实施,发挥应有的社会经济效益,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车辆射频电子标签安装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工作部门共同协作

车辆射频电子标签自动识别系统建设按照市政府常委会议“一次规划,分段实施”的原则,定位为我市车辆综合管理的信息平台,首先满足年票通行费的管理工作,并为今后年度审验、运输管理等各种管理职能预留信息接入端口,以后视情况有偿共享信息平台。基于此原则,对我市机动车辆安装电子标签,实行信息化管理,实际上是对社会保有车辆进行电子身份认证,籍此建立车辆管理信息平台,以便将来为公安交警、运管等部门共享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因此,电子标签安

装作为我市车辆射频电子标签自动识别系统实施的关键步骤,是一项涉及到广大车主和车辆各职能管理部门的社会工程,需要市交通、宣传、法制、财政、公路、运管、公安交警、信息产业、物价、监察等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配合,系统集成商

足够的技术、设备、人员及资金的保障,才能确保安装工作的

顺利完成。

2、便民措施灵活机动

由于我市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保有量大(至2008年底已近17万辆),区域分布范围广,为使电子标签安装高效、有序进行,并达到便民、利民,拟采用上门安装、流动式安装、固定点安装的方式,点面结合推进安装工作。

3、先易后难推进安装

重点对已经缴纳2009年度年票通行费的车辆进行安装,优先对车辆集中的单位实行上门安装,车辆较少的单位和个体车辆可前往固定点或流动点安装。根据我市机动车辆分布情况,重点先对中心城区车辆进行安装,再适时铺开其它各区县车辆安装工作。

4、合理组织车辆前往指定点安装

在安装过程中,为避免车辆同一时间大量涌入电子标签发行点,或避免电子标签发行点贴卡车辆过少造成发卡工作无法如期完成等情况出现,必须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合理组织车辆前往指定点安装。

二、组织机构

设立指挥协调小组,负责电子标签安装的指导、协调工作。小组由各区县政府办公室、市交通局、市委宣传部、法制局、财政局、公路局、运管中心、公安局交警支队、信息产业局、物价局、监察局、路桥处、系统集成商等单位派员组成,市交

通局一位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路桥处、公安局交警支队各一位领导任副组长(小组名单附后)。

三、各单位职责

1、各区县政府负责督促辖区内机动车辆及时缴纳年票通行费并主动安装电子标签,协助组织安装点辖区内的公安、交警部门每天派员在安装现场外围维持治安及交通秩序,处理突发事件;

2、市交通局作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电子标签安装的指导管理;

3、市委宣传部作为宣传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电子标签安装的社会宣传工作;

4、市法制局作为法制主管部门负责对市政府交办的关于电子标签安装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5、市财政局作为财政资金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年票年度收支计划及市路桥收费管理处提出的资金申请,结合车辆通行费的上缴和工程建设进度拨付电子标签建设资金。

6、市路桥收费管理处作为年票通行费征收管理单位负责与系统集成商联合组建安装机构,做好与车主、交警支队及相关单位的协调、社会宣传工作;核实车辆年票通行费缴费凭证,建立车辆电子标签数据库,为日后建立车辆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做好准备工作。

7、系统集成商广州华工信息软件有限公司负责提供安装设备、组织技术人员、实施具体安装并承担安装费用;

8、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为车辆饿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在车辆办理入户、年审等手续时,协助做好电子标签安装的宣传及提示工作,对未安装电子标签的,应当告知其及时安装;协调安装点辖区的交警部门派员在安装现场外围维持交通秩序;与市路桥收费管理处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对反馈的车辆信息进行校验,及时告知可疑、异常车辆情况,以确保车辆电子标签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9、市运管中心负责做好运输企业车辆集中安装电子标签工作的相关协调工作;在办理营运车辆年度审验手续时,应当核实车辆电子标签安装情况,对未安装电子标签的,应当告知其及时安装后再予办理审验手续;

10、市公路局作为年票通行费的代征单位,负责协助提供车辆实时年票缴费数据,并与市路桥收费管理处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对反馈的车辆信息及时进行校验,确保车辆电子标签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11、市信息产业局作为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在安装过程中予以技术指导;

12、市物价局作为物价主管部门根据市路桥收费管理处提出的申请,负责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电子标签二次安装的工本费的审批检查。

13、市监察局负责对各部门执行安装工作的分工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安装范围

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截至2008年12月底公路部门统计的全市车辆保有量数据如下:

单位:辆


车型

中心城区

澄海区

潮阳区

潮南区

南澳县

在册

在册

在册

在册

在册

私家小车(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

70261

21723

10737

10253

164

除私家小车外其它车型

33457

11129

4496

4401

415

合计

103.718

32852

15233

14654

579



五、校验资料

机动车行驶证、年票通行费缴费凭证(或免缴证明)、车主(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名的,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安装方式

拟按照上门安装、流动式安装、固定点安装的顺序有组织地开展安装工作。

(一)上门安装

1、安装对象

车辆数较多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重点以单位车辆、营运车辆为主。车属单位需事先预约并提供车辆信息。

2、安装地点

车属单位车辆停放地。

3、操作程序

(1)车属单位提前向安装机构(市路桥处)预约,预先提交《车辆射频电子标签上门安装预约表》,载明车辆信息;

(2)安装机构预约上门校验资料,录入数据,发行电子标签,对车辆进行现场安装。

(3)电子标签安装完成后由车主(或经办人)签名确认。

(二)流动式安装

1、以营运车辆为主。

2、安装地点

(1)营运车辆指定检测点(大华路86号韩堤车辆检测站、

东厦路94号市公路局机修厂)

(2)南澳县

(3)其它便利场所.

3、操作程序

(1)车辆驶至现场,车主提交资料校验:

(2)安装机构校验资料,录入数据,发行电子标签,对车辆进行现场安装:

(3)电子标签安装完成后由车主(或代办人)签名确定,车主为单位名的,由经办人签名确定。

(三)固定点安装

1、安装对象

未接受上门安装或流动安装服务的车辆,可自行前往固定点安装,重点以12座(含12座)以下的小型客车及1吨(含1吨)以下的小型货车为主。

2、安装地点

(1)中心地区

①火车站广场(泰山路中段)

②时代广场(林百欣国际会展中心南侧)

③冠忠巴士有限公司停车场(大学路与金升二路交界处,即金平民营科技园正门西侧)

以山3个场所主要服务中心城区车辆的安装。

(2)潮阳、潮南、澄海区

①潮阳路桥收费站(国道324线潮阳金浦路段)

主要服务潮阳、潮南两区车辆的安装。

②澄海区溪南汽车检测站(国道324线澄海南路段)

主要服务澄海区车辆的安装。

③澄海展览中心(备选)

届时视溪南汽车检测站的车流状况,作位澄海区车辆安装

的备选场所。

④其它安装地点。

3、车辆分配

为防止安装期车流量过于集中于某个固定点,采用按车牌号码最后一位数字对应每月×日、1×日、2×日的方式作为车辆当月的安装日期,尽量对安装车辆予以合理分流。

4、操作程序

(1)车辆驶至现场,车主提交资料校验;

(2)安装机构校验资料,录入数据,发行电子标签,对车辆进行现场安装;

(3)电子标签安装完成由车主(或代办人)签名确认,车主为单位名的,由经办人签名确认。

七、安装时间

 市路桥处与系统集成商签定合同30天内,系统集成商开始对现有车辆安装电子标签,力争在4个月内完成现有车辆电子标签的安装。为安全慎重起见,在安装初期设立试运行期,先建设石大桥电子标签车道,首先对经常通过石大桥的运输车辆安装电子标签,通过观察检验已安装车辆的识别效果后,进一步完善安装工艺和手段,再大面积推开。

八、技术要求

1、设备

每个安装点计划配置4个发行读写器、4台计算机、4套电子标签发行软件以及相应的办公设备等,届时各安装点设备的配置还需结合实际发行情况由系统集成商再作调整。

2、贴卡

工作人员用专用胶将电子标签安装在汽车挡风玻璃的内侧,一般位于汽车后视镜后方位置,达到不可拆卸的目的。对安装有防爆膜影响识别效果的车辆需做局部割膜的特殊处理,确保电子标签感应读写距离达到要求。对没有挡风玻璃的挂车及无法在挡风玻璃处安装的车辆,需要装“防拆外挂式”电子标签。

九、宣传工作

1、市政府办公室在车辆电子标签安装前向各区县政府、市直部门及运输企业等发出通知,要求配合车辆电子标签安装工作,及时缴纳年票通行费,并向市路桥处预约提供车辆资料,以便开展上门安装服务;在固定点安装启动前由市政府发出通告,向社会告知车辆安装的范围、方式、时间、地点等;

2、召开全市性项目建设动员大会,并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分阶段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车辆电子标签建设管理的意义、电子标签安装方式、注意事项等,整个宣传活动贯穿电子标签安装全过程。


汕头市机动车辆射频电子标签安装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十二届第20次常务会议关于建设汕头市机动车辆射频电子标签自动识别系统的的决定,为做好车辆射频电子标签安装工作,确保系统顺利实施,发挥应有的社会经济效益,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车辆射频电子标签安装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工作部门共同协作

车辆射频电子标签自动识别系统建设按照市政府常委会议“一次规划,分段实施”的原则,定位为我市车辆综合管理的信息平台,首先满足年票通行费的管理工作,并为今后年度审验、运输管理等各种管理职能预留信息接入端口,以后视情况有偿共享信息平台。基于此原则,对我市机动车辆安装电子标签,实行信息化管理,实际上是对社会保有车辆进行电子身份认证,籍此建立车辆管理信息平台,以便将来为公安交警、运管等部门共享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因此,电子标签安

装作为我市车辆射频电子标签自动识别系统实施的关键步骤,是一项涉及到广大车主和车辆各职能管理部门的社会工程,需要市交通、宣传、法制、财政、公路、运管、公安交警、信息产业、物价、监察等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配合,系统集成商

足够的技术、设备、人员及资金的保障,才能确保安装工作的

顺利完成。

2、便民措施灵活机动

由于我市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保有量大(至2008年底已近17万辆),区域分布范围广,为使电子标签安装高效、有序进行,并达到便民、利民,拟采用上门安装、流动式安装、固定点安装的方式,点面结合推进安装工作。

3、先易后难推进安装

重点对已经缴纳2009年度年票通行费的车辆进行安装,优先对车辆集中的单位实行上门安装,车辆较少的单位和个体车辆可前往固定点或流动点安装。根据我市机动车辆分布情况,重点先对中心城区车辆进行安装,再适时铺开其它各区县车辆安装工作。

4、合理组织车辆前往指定点安装

在安装过程中,为避免车辆同一时间大量涌入电子标签发行点,或避免电子标签发行点贴卡车辆过少造成发卡工作无法如期完成等情况出现,必须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合理组织车辆前往指定点安装。

二、组织机构

设立指挥协调小组,负责电子标签安装的指导、协调工作。小组由各区县政府办公室、市交通局、市委宣传部、法制局、财政局、公路局、运管中心、公安局交警支队、信息产业局、物价局、监察局、路桥处、系统集成商等单位派员组成,市交

通局一位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路桥处、公安局交警支队各一位领导任副组长(小组名单附后)。

三、各单位职责

1、各区县政府负责督促辖区内机动车辆及时缴纳年票通行费并主动安装电子标签,协助组织安装点辖区内的公安、交警部门每天派员在安装现场外围维持治安及交通秩序,处理突发事件;

2、市交通局作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电子标签安装的指导管理;

3、市委宣传部作为宣传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电子标签安装的社会宣传工作;

4、市法制局作为法制主管部门负责对市政府交办的关于电子标签安装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5、市财政局作为财政资金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年票年度收支计划及市路桥收费管理处提出的资金申请,结合车辆通行费的上缴和工程建设进度拨付电子标签建设资金。

6、市路桥收费管理处作为年票通行费征收管理单位负责与系统集成商联合组建安装机构,做好与车主、交警支队及相关单位的协调、社会宣传工作;核实车辆年票通行费缴费凭证,建立车辆电子标签数据库,为日后建立车辆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做好准备工作。

7、系统集成商广州华工信息软件有限公司负责提供安装设备、组织技术人员、实施具体安装并承担安装费用;

8、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为车辆饿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在车辆办理入户、年审等手续时,协助做好电子标签安装的宣传及提示工作,对未安装电子标签的,应当告知其及时安装;协调安装点辖区的交警部门派员在安装现场外围维持交通秩序;与市路桥收费管理处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对反馈的车辆信息进行校验,及时告知可疑、异常车辆情况,以确保车辆电子标签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9、市运管中心负责做好运输企业车辆集中安装电子标签工作的相关协调工作;在办理营运车辆年度审验手续时,应当核实车辆电子标签安装情况,对未安装电子标签的,应当告知其及时安装后再予办理审验手续;

10、市公路局作为年票通行费的代征单位,负责协助提供车辆实时年票缴费数据,并与市路桥收费管理处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对反馈的车辆信息及时进行校验,确保车辆电子标签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11、市信息产业局作为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在安装过程中予以技术指导;

12、市物价局作为物价主管部门根据市路桥收费管理处提出的申请,负责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电子标签二次安装的工本费的审批检查。

13、市监察局负责对各部门执行安装工作的分工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安装范围

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截至2008年12月底公路部门统计的全市车辆保有量数据如下:

单位:辆


车型

中心城区

澄海区

潮阳区

潮南区

南澳县

在册

在册

在册

在册

在册

私家小车(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

70261

21723

10737

10253

164

除私家小车外其它车型

33457

11129

4496

4401

415

合计

103.718

32852

15233

14654

579



五、校验资料

机动车行驶证、年票通行费缴费凭证(或免缴证明)、车主(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名的,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安装方式

拟按照上门安装、流动式安装、固定点安装的顺序有组织地开展安装工作。

(一)上门安装

1、安装对象

车辆数较多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重点以单位车辆、营运车辆为主。车属单位需事先预约并提供车辆信息。

2、安装地点

车属单位车辆停放地。

3、操作程序

(1)车属单位提前向安装机构(市路桥处)预约,预先提交《车辆射频电子标签上门安装预约表》,载明车辆信息;

(2)安装机构预约上门校验资料,录入数据,发行电子标签,对车辆进行现场安装。

(3)电子标签安装完成后由车主(或经办人)签名确认。

(二)流动式安装

1、以营运车辆为主。

2、安装地点

(1)营运车辆指定检测点(大华路86号韩堤车辆检测站、

东厦路94号市公路局机修厂)

(2)南澳县

(3)其它便利场所.

3、操作程序

(1)车辆驶至现场,车主提交资料校验:

(2)安装机构校验资料,录入数据,发行电子标签,对车辆进行现场安装:

(3)电子标签安装完成后由车主(或代办人)签名确定,车主为单位名的,由经办人签名确定。

(三)固定点安装

1、安装对象

未接受上门安装或流动安装服务的车辆,可自行前往固定点安装,重点以12座(含12座)以下的小型客车及1吨(含1吨)以下的小型货车为主。

2、安装地点

(1)中心地区

①火车站广场(泰山路中段)

②时代广场(林百欣国际会展中心南侧)

③冠忠巴士有限公司停车场(大学路与金升二路交界处,即金平民营科技园正门西侧)

以山3个场所主要服务中心城区车辆的安装。

(2)潮阳、潮南、澄海区

①潮阳路桥收费站(国道324线潮阳金浦路段)

主要服务潮阳、潮南两区车辆的安装。

②澄海区溪南汽车检测站(国道324线澄海南路段)

主要服务澄海区车辆的安装。

③澄海展览中心(备选)

届时视溪南汽车检测站的车流状况,作位澄海区车辆安装

的备选场所。

④其它安装地点。

3、车辆分配

为防止安装期车流量过于集中于某个固定点,采用按车牌号码最后一位数字对应每月×日、1×日、2×日的方式作为车辆当月的安装日期,尽量对安装车辆予以合理分流。

4、操作程序

(1)车辆驶至现场,车主提交资料校验;

(2)安装机构校验资料,录入数据,发行电子标签,对车辆进行现场安装;

(3)电子标签安装完成由车主(或代办人)签名确认,车主为单位名的,由经办人签名确认。

七、安装时间

 市路桥处与系统集成商签定合同30天内,系统集成商开始对现有车辆安装电子标签,力争在4个月内完成现有车辆电子标签的安装。为安全慎重起见,在安装初期设立试运行期,先建设石大桥电子标签车道,首先对经常通过石大桥的运输车辆安装电子标签,通过观察检验已安装车辆的识别效果后,进一步完善安装工艺和手段,再大面积推开。

八、技术要求

1、设备

每个安装点计划配置4个发行读写器、4台计算机、4套电子标签发行软件以及相应的办公设备等,届时各安装点设备的配置还需结合实际发行情况由系统集成商再作调整。

2、贴卡

工作人员用专用胶将电子标签安装在汽车挡风玻璃的内侧,一般位于汽车后视镜后方位置,达到不可拆卸的目的。对安装有防爆膜影响识别效果的车辆需做局部割膜的特殊处理,确保电子标签感应读写距离达到要求。对没有挡风玻璃的挂车及无法在挡风玻璃处安装的车辆,需要装“防拆外挂式”电子标签。

九、宣传工作

1、市政府办公室在车辆电子标签安装前向各区县政府、市直部门及运输企业等发出通知,要求配合车辆电子标签安装工作,及时缴纳年票通行费,并向市路桥处预约提供车辆资料,以便开展上门安装服务;在固定点安装启动前由市政府发出通告,向社会告知车辆安装的范围、方式、时间、地点等;

2、召开全市性项目建设动员大会,并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分阶段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车辆电子标签建设管理的意义、电子标签安装方式、注意事项等,整个宣传活动贯穿电子标签安装全过程。